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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缅甸解除紧急状态,撤销国家管理委员会,组建新联邦政府

缅甸中文君 · 5 小时前
7月30日上午,在内比都举行的国家管理委员会荣誉见面会上,缅甸国家管理委员会主席、国家总理敏昂莱大将表示,国家发展的第一篇章已经完成,将以真正美好的新篇章开启第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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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管理委员会四年多来的履职情况,主席表示在四年半的任期内,委员会克服了重重困难推进各项工作,才取得今日的成就,对此,他向所有同事表示感谢。
国家管理委员会主席表示,国家未来的发展道路依然漫长,这将是第二篇章的开端。第一篇章我们已经翻过,现在要以真正美好的新篇章开启第二篇章。只要我们能够以坚定的决心和行动确保成功,那么我们所面临的一切困难都将值得。
主席最后向所有同事致以祝福,祝愿万事顺利,并再次表达深切谢意。
此外,在当天的会议上,缅甸国家管理委员会主席、国家总理敏昂莱大将表示,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有有投票权的公民能够行使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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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昂莱大将指出,为了国家利益,各级责任人员需要通过言传身教,齐心协力鼓励和动员所有有投票权的公民真正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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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是否投票是选民的责任,而确保选民能够投票则是政府的责任。
敏昂莱大将还表示,为确保大选成功举行,不仅要让所有选民都能投票至关重要,同时也要防止选举舞弊,并阻止那些企图破坏选举的人。因此,根据实际需要已颁布《人民兵役法》,组建了人民安全、防卫和反恐组织以及人民民兵部队。但仅靠这些还不够,只有全体民众竭诚合作、共同参与,才能确保选举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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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基于以往议会经验,敏昂莱大将认为议会应更加制度化。作为立法机构,议员们必须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出色的思考判断能力。
缅甸宣布组建新联邦政府,吴纽索出任国家总理
今天(7月31日)中午,在内比都举办的缅甸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会议上,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宣布撤销国家管理委员会,组建新的联邦政府以及国家安全与和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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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根据宪法第427条(b)款重组联邦政府,吴纽索出任国家总理。
据悉,吴纽索除担任国家总理职务外,还将兼任国家企划部联邦部长职务。
此次重组的联邦政府由30名成员组成,其中,吴丁昂散任国家总统府办公室部(1)联邦部长、吴哥哥莱任国家总统府办公室部(2)联邦部长、吴貌貌丁任国家总统府办公室部(3)联邦部长、吴吞瓮任国家总统府办公室部(4)联邦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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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继续留任的联邦部长包括吴妙吞乌、茂茂埃上将、甘佐博士、吴丹绥、吞吞诺中将、雅别中将、哇哇貌博士、迪达乌博、吴貌貌翁、吴丁乌伦、吴敏瑙、吴拉莫、吴钦貌伦、吴年吞、吴哥哥伦、查理丹博士、吴敏斋、吴昂觉霍、吴齐绥、谬登觉博士、德凯温医生、吴谬丹、索温医生、Jeng Phang诺当等。
另任命吴聂林为联邦政府办公厅总司长。
缅甸组建国家安全与和平委员会,敏昂莱大将担任主席
此外,根据缅甸联邦共和国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发布的命令第4/2025号(日期为缅历1387年瓦康月初七日(公历2025年7月31日)),宣布正式成立缅甸国家安全与和平安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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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依法依照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第427条,在国家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的特别期间,为了国家防卫、安全与和平安定,以及成功举行多党民主选举的目标,成立该国家安全与和平安定委员会,旨在提供必要的指导与高效的协调执行。
该委员会由现任代理总统兼国防军总司令敏昂莱大将担任主席;国防军副总司令索温副大将担任副主席。
委员包括国家总理兼国家企划部长联邦部长吴纽索、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执行长吴昂林兑、国防部联邦部长茂茂埃上将、内政部联邦部长吞吞瑙副中将、外交部联邦部长吴丹绥、边境事务部联邦部长雅别中将、陆海空协调总长觉刷林上将、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联合执行长耶温乌上将。
该委员会的成立被认为是在当前军事领导下,为维持国家稳定、提升协调能力、并为未来政治进程铺路的重要步骤。
缅甸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四大方针
此次在内比都举办的缅甸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会议上,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包括成功推行多党民主制在内的四大方针。
方针一:高度重视国家民族利益,持续推动能够实现真正有纪律的多党民主制的政治力量与人民代表的产生;
方针二:以农业为基础,推动农业领域持续发展,并以此促进农业相关工业(Agro-based Industries)的进步,从而持续提升人民的社会经济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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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三:为国家的持续发展与稳固,重视并提升国家教育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的发展水平;
方针四:确保多党民主制大选进程成功推进,在全民的参与和支持下,顺利实现人民所期盼的多党民主制度。
关于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会议,佐敏吞少将发布的信息要点。
根据2008年宪法第426条,紧急状态令解除后,依据第427条(a)款,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将行使三大权力,依据第427条(b)款,国家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将直接行使推举新国家总统并组建联邦级权力机构以及立法权,行政与司法权则由相关机构行使。
依据第429条,在根据第426条解除紧急状态令后,将在6个月内举行大选。
根据第430条,按第428条成立的机构将继续履职直至选举完成。组建政府的命令、解散国家管理委员会的命令及成立其他辅助机构的命令将会陆续发布。



内容来源于联合早报网首页官网,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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