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白天辉被执行了死刑,这个人是贪官,四年里收受了超过十一亿元的钱财,法院说他的罪行非常严重,就算有立功体现也不足以减刑,案子从一审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走完了所有程序,一点都没有拖延,对于这种大贪官,司法系统是想让大家看到,就算位置再高,贪到极点也会被判处死刑。
许家印现在还没到法院,他涉及的罪名是非法集资、欺骗投资者和行贿这类经济犯罪,法律已经基本取消这类罪的死刑,近十年也没见过哪个企业家因为金融犯罪被处决,这个案子牵扯面很广,涉及房地产、债务问题还有老百姓的钱财,处理起来需要更加慎重。
白天辉的腐败属于公权力腐败,直接损害政府形象,钱是从国家口袋里拿出来的,许家印的行为是资本胡来,钱是从市场和普通人手里圈走的,一个伤害的是体制根本,一个破坏的是经济生态,法院处理方式有区别,这不是偏心眼,而是看侵害对象不同,一个是政治底线问题,一个是经济风险问题,分得很清楚。
在处理经济案件时,司法部门更看重追回实际损失,而不是单纯考虑判决的轻重,好比恒大事件中,政府推动企业重组和债转股,资助公司维持运营,尽量把钱还给普通人,即使许家印最终被判刑,很可能也是无期徒刑,死刑的可能性很小,这种做法不是容隐罪犯,而是基于现实需要的考量。
案件进度也能说明情况,白天辉的案件已经全部走完流程,审理和复核都结束了,许家印的案件还在检察院增补材料阶段,证据没有完全确定下来,案子没到法院就不能说结果,法律讲究程序步骤,不急着下结论是对所有人负责,别急着讨论谁轻谁重,程序走到哪里,结果才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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